高凯 丨 秦代人口比例与人口下降问题
一、秦刑徒墓研究的回顾及问题的提出
关于秦始皇刑徒墓的研究,学术界多是从考古学的角度来探讨的,如由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潼县文物工作队共同编写的《秦陵徭役刑徒墓》一书,从研究意义、发掘经过、墓区分布、墓志分析等方面作了详细的研究;袁仲一《秦始皇陵考古发现与研究》对秦陵徭役刑徒墓葬中的人骨统计、随葬品的种类和秦的徭役征发制度作了相关的研究;张政烺《秦汉刑徒的考古资料》一文,是从“秦上郡戈”、“后汉洛阳刑徒砖志”的出土,来讨论秦汉时期“兵”“刑”关系、刑徒、刑名、刑期与官奴隶的关系以及秦汉国家对刑徒管理与剥削等问题;谢高文《咸阳塔儿坡秦墓墓主身份考》从塔儿坡秦人墓地与临潼赵背户村秦陵徭役刑徒墓葬的葬式情况,对两处墓葬群中墓主人的身份特征进行了比较研究等。然而,从目前的情况看,仅从考古学的角度来研究秦徭役刑徒墓,而忽视其与秦社会经济史之间的关系,无疑是一个缺憾。有鉴于此,笔者拟以秦刑徒墓所提供的信息入手,来探讨秦王朝的人口比例问题及其影响。
众所周知,秦始皇陵墓的修筑从赢政即位之后就开始了,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三十七年“九月,葬始皇郦山”时,追述“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所言,秦在统一六国后,“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秦始皇本纪》),即当时使用了来自全国的刑徒70多万人来劳作;然《史记·秦始皇本纪》在秦始皇三十五年条下又记载:“作宫阿房,故天下谓之阿房宫。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丽山。发北山石椁,乃写蜀、荆地材皆至。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据此而论,秦始皇修阿房宫和骊山秦始皇陵,使用“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那么,秦始皇修阿房宫和骊山秦始皇陵是只使用了“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还是单单修始皇陵就使用了“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呢?
事实上,秦徭役刑徒墓葬中的墓志文,却提供了与《史记·秦始皇本纪》内容迥异的材料。据相关研究者对徭役刑徒墓葬中出土十八件刻有死者籍贯的所在地名、服役性质、爵名、死者姓名等项内容残瓦的研究发现:八件瓦上实刻十九人。其记录格式与洛阳东汉刑徒墓砖不尽相同,但性质上都属于刑徒的墓志文。从已发现的瓦文材料看,涉及原三晋、齐、楚故地的十个县;瓦文所载十九个死者中,有十人系服居赀劳役,其中有爵位的九人,包括公士三人、上造一人、不更五人,分别属于秦爵中的一等爵、二等爵和四等爵。未注明服役性质的九人中,有上造、不更各一人;“居赀”服役有两种情况:一是以服劳役的形式去偿付赀项(罚款)或赎免所犯的过错;一是用服劳役来抵偿所欠官府的债务。严格地说,“居赀”服役者并不等同于刑徒。但是,墓葬中埋有相当多的“居赀”服役者,他们同样被送往骊山筑陵,除了在是否带刑具等待遇上可能与刑徒存在某些差别外,实际上与刑徒的命运是没有什么不同的。所以,笼统地称之为刑徒,并无不可。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潼县文物工作队的专家们则认为:“志文的19人中,有10人的身份为居赀。居赀一词秦律中有不少记载,它是以用劳役的形式来抵偿罚款。所以在秦代,居赀也可以说是—种拘役名称。服居赀劳役的人员,大约有以下四种,一是无力偿还罚款的免任官吏,二是一些平民,三是私家奴隶,四是官府的隶臣妾。这四种人员中,根本无现任官吏和大地主贵族;秦代爵位分为20级,公士为一级,上造为二级,不更为四级,所以这些人,应是免任的下级小吏,尤其是公士和上造爵位,他们也可能是—般未曾任过职的自由民。”板瓦上所书写的“9个县名中,属于原来三晋的有东武、平田、杨民、平阴,属于原齐国的有博昌,属于原楚国的有兰陵、邹、赣榆。按今日的地域,属山东省的为四地,计10人,江苏省的一地1人;河南省的三地3人,河北省的一地3人,这些地域基本上都在原来秦国的东部”。
从以上分属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与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潼县文物工作队专家们的观点看,虽然关于“居赀”的类型、“居赀”与刑徒的关系、对有爵位死者身份类型的确认和死者籍贯所在县的数量存在差别,关于死者的身份,两者都认为在秦始皇陵劳作过的“七十余万”人中既有刑徒又有有爵位的平民。而这与《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记载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别。这些差别表现在:其一、《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五年条“七十余万”为“隐宫刑徒”;其二、三十七年条则明确为“七十余万”刑“徒”;其三、则是实际的发掘秦陵徭役刑徒墓葬的资料表明是平民服役和刑徒服刑两者皆有。而由此来看这种差别,实际上意味着秦始皇时代仅仅是在造骊山墓、修阿房宫的庞大工程时,使用了包括服徭役的平民、刑徒和隐宫者在内远远超出“七十余万”规模的劳动力。关于这一点,正如相关研究者所认为的那样,即依据20世纪70年代对秦始皇陵的调查钻探后发现,秦始皇“陵区范围面积大约60平方公里,尤其陵园内外,地面,地下各种建设工程所需工数,也应远远超出70万人次的劳动工日”。而且,他们还认为:“70余万人完全容纳在山北麓的秦陵园内,显然是不可能的。若是按先后参加建陵工程的人次计,陵园建设持续38年之久。这样平均年用劳力尚不足两万人次,平均每日用劳也仅五六百人次。”
但这种说法显然是有问题的:诚然,70余万人劳动力不可能完全容纳在山北麓的秦陵园内,但以《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五年条“或作丽山,发北山石椁。乃写蜀、荆地材皆至”和三十七年条“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和裴骃《史记集解》引《皇览》曰:始皇陵“坟高五十余丈,周回五里余”的记载看,为了进行秦始皇陵的修建,在骊山60平方公里的地下、地面等大量工程之外,还应包括“写蜀、荆地材”、冶铸青铜和水银、各种“宫观百官奇器珍怪”的采集与制作等等各项工程,而这些工程也是需要大量劳动力来完成的。除此以外,阿房宫与秦陵两者之间也并不是毫无关系可言,至少“写蜀、荆地材”时木材、石料可以两处并用;此外,在秦二世时期赦免郦山徒,以攻打周章起义军之后,阿房宫的建设暂时停顿下来,而从阿房宫的建设工程撤下来的刑徒和服役者也参与了秦始皇陵的后期建设和复土工程。所以,笔者认为:通过把《史记》的记载与对秦陵徭役刑徒墓研究的结果联系起来看,便不难得出秦始皇陵的修建所用劳动力,很有可能超过《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的结论。
二、秦代的人口比例问题
如上所述,我们除了可以看到秦王朝为了建秦始皇陵,至少有“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的青壮劳动力之外,实际上,秦在统一六国之后所兴起的大工程和大的战役还有许多,关于这一方面,正如《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记载:
“秦初并天下”后,即“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修建了万里长城;又载“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殿屋复道周阁相属。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而这些行宫的修建,应是在建阿房宫之前。
秦始皇二十七年,又“焉作信宫渭南,已更命信宫为极庙,象天极。自极庙道通郦山,作甘泉前殿。筑甬道,自咸阳属之”。关于秦驰道的相关情况,又可参见《汉书》“秦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滨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的相关记载。
秦始皇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封禅、立石;过蓬莱后,又“遣徐巿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过洞庭,“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
秦始皇二十九年,秦始皇再次出巡,史载“二十九年,始皇东游……登之罘,刻石”而还。
秦始皇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刻碣石门。坏城郭,决通防。……始皇巡北边,从上郡入。……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以为四十四县,城河上为塞。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阳山、北假中,筑亭障以逐戎人。徙谪,实之初县”。
秦始皇三十四年,“适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又《太平御览》卷571《乐部九·歌二》引杨泉《物理论》曰:“始皇起骊山之冢,使蒙恬筑长城,死者相属。民歌曰:‘生男慎勿举,生女哺用晡。不见长城下,尸骸相支柱。’”应是秦始皇暴政的真实写照。
秦始皇三十五年,“除道,道九原抵云阳,堑山堙谷,直通之。于是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吾闻周文王都丰,武王都镐,丰镐之间,帝王之都也。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颠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阿房宫未成;成,欲更择令名名之。作宫阿房,故天下谓之阿房宫。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丽山。发北山石椁,乃写蜀、荆地材皆至。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
秦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再次出巡,史载“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左丞相斯从,右丞相去疾守。少子胡亥爱慕请从,上许之。十一月,行至云梦,望祀虞舜于九疑山。浮江下,观籍柯,渡海渚。过丹阳,至钱唐。临浙江,……上会稽,祭大禹,望于南海,而立石刻……还过吴,从江乘渡。……至之罘,见巨鱼,射杀一鱼。遂并海西……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台……九月,葬始皇郦山……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葬既已下,或言工匠为机,臧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毕,已臧,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臧者,无复出者。树草木以象山”。
胡亥继位后,便于“春,二世东行郡县,李斯从。到碣石,并海,南至会稽,而尽刻始皇所立刻石,石旁著大臣从者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焉……至辽东而还”。
秦二世二年(前208),“四月,二世还至咸阳……复作阿房宫。外抚四夷,如始皇计。尽征其材士五万人为屯卫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当食者多,度不足,下调郡县转输菽粟刍藁,皆令自赍粮食,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其谷”。
以上仅是从《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记载的秦统一六国后(前246)至秦二世二年(前208)间所兴起的大役的情况。由此看来,秦王朝在短短的28年中,除修建秦始皇陵时动用“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以外,有明确记载的还有修阿房宫时动用“隐宫徒刑七十余万”、又使蒙恬将30万人北取“河南地”和征服岭南动用“五十万人守五岭”等,如果再加上开驰道、修长城、通运河、维持正常的中央政府及各级郡县行政事务运行的人员和陪护秦始皇、二世多次巡游天下,有专家推测每年秦王朝在外服役的青壮男性会有200万人以上;而我认为如果再加上女性服役人口,当时秦王朝每年的青壮男女服役和服刑人口将在300万以上。由于秦王朝每年要有300万人在外服役,这就必然占用此300万人婚育时间,从而形成因延缓婚育时间而造成的人口比例失调问题;同时,由于繁重的劳动、悠长的刑期和生存环境的恶劣,许多服役和服刑者非自然死亡。如秦陵徭役刑徒墓所反映的那样。此外,还有大量身受腐刑的“隐宫”者,从身受腐刑的那一天起,就意味永远丧失生育的能力。如果再加上秦始皇三十三年征服岭南后,有大约50万的“七科谪”和“中县之民”被征发谪戍岭南,随着秦末农民战争的兴起和南越国的建立,他
们永远丧失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而这些情况都必然会形成绝对性的人口比例失调问题,也必然对秦王朝的人口繁衍造成极大的危害。
三、秦代的人口数与人口下降问题
关于秦统一六国和秦灭亡时的全国人口数,不仅是当前学术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而且早有古代学者关注之。如在《后汉书·郡国志》中刘昭注引西晋皇甫谧《帝王世纪》一书,即谈到皇甫氏对自传说时期的黄帝、三代到春秋、战国、秦汉乃至曹魏时期人口数量与垦田之数关系的认识。其中涉及到春秋、战国及秦汉时期,皇甫氏其言称:
计秦及山东六国,戎卒尚存五百余万,推民口数,尚当千余万。及秦兼诸侯,置三十六郡,其所杀伤,三分居二;犹以余力,行参夷之刑,收太半之赋,北筑长城四十余万,南戍五岭五十余万,阿房、骊山七十余万,十余年间,百姓死没,相踵于路。陈、项又肆其余烈,故新安之坑,二十余万,彭城之战,睢水不流。至汉祖定天下,民之死伤,亦数百万。是以平城之卒,不过三十万,方之六国,五损其二。自孝惠至文、景,与民休息,六十余岁,民众大增,是以太仓有不食之粟,都内有朽贯之钱。武帝乘其资畜,军征三十余岁,地广万里,天下之众亦减半矣。及霍光秉政,乃务省役,至于孝平,六世相承,虽时征行,不足大害,民户又息。元始二年,郡、国百三,县、邑千五百八十七,地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定垦田八百二十七万五百三十六顷,民户千三百二十三万三千六百一十二,口五千九百一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人,多周成王四千五百四十八万五十五人,汉之极盛也。
关于皇甫氏所认定的人口数,单以近现当代学者的评判看,即可明显分为两方:其一,以陈彩章的《中国历代人口变迁之研究》,胡焕庸的《人口研究论文集》,赵文林、谢淑君的《中国人口史》,袁祖亮的《中国古代人口史专题研究》等为代表的中国人口史专著,对皇甫氏的观点均持肯定态度;其二,宋镇豪《夏商社会生活史》,王育民《中国人口史》,姜涛《人口与历史-中国传统人口结构研究》,路遇、滕泽之《中国人口通史》和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等则持基本否定或完全否定态度。
以笔者拙见,今天之所以有诸多学者对皇甫谧之说给予充分肯定,想必皇甫氏之说尚有可信的成分存在。如皇甫氏有言“考苏、张之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所出土《战国纵横家书》,即是一部纵横家苏秦等人的书信、说辞的古佚书。可见,至少在西汉初年,社会上仍流行着以苏秦等人游说之辞为主的战国纵横家言论的辑本;而此辑本亦可能流传于西晋时期。同时,《史记·秦始皇本纪》等文献的记载和考古的发掘资料表明,秦始皇也确实大量征用过服役人员和刑徒从事秦王朝的许多大工程和大的战役,以致大大地损耗了秦王朝的人口,延缓了当时的人口繁衍;至于当时到底有多少人口,已经是不那么重要的事情了。因为,关于秦灭六国之后的人口数量,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持两千万左右说,此说多为现当代各种版本的中国通史所沿用。赵文林、谢淑君《中国人口史》认为“秦末汉初已降到二千万以下”,故此他们亦认为“一些历史学家从不同角度估计秦初有两千多万人口,还是比较恰当的”。王育民《中国人口史》认为战国人口在2000万左右,秦王朝因为开拓疆土,人口没有减少,而应有2000多万人。袁祖亮《中国古代人口史专题研究》认为:三代时期全国人口有1300多万,到战国时期人口增加3倍,故此推测“战国后期的全国人口约有3000万”。路遇、滕泽之的《中国人口通史》则认为战国时期的人口应有“二千五六百万”,到战国中期人口约有2630万;而秦王朝初年有2000万人。葛剑雄《中国人口史》则认为秦王朝初年人口可能接近4000万,而秦始皇去世时的人口至少应有3000-3600万,西汉初年人口有1500-1800万。
由于存在于史无征的缺憾,故以上诸家之说均为推论。而且,无论是讨论秦王朝初年及末年人口者,还是讨论汉初人口者,其中心都只涉及秦王朝对青壮男性劳动力的大量使用问题。然而,以《史记》、《汉书》的相关记载和近年秦陵徭役刑徒墓的发掘情况看,实际上秦王朝时期大工程和战争的后勤保障队伍中都有着青壮女性的身影。因此,我认为:由于大量青壮男性和大量育龄妇女进入服役队伍,必然影响到人口的正常繁衍,秦初如有2000万以上人口,经过秦王朝末年,人口可能下降到1800万;而经过秦末到汉初的楚汉战争之后,汉初人口降至1200万右右,应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文章原载《文史哲》2007年第5期
《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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